來談訴訟的人,多半已經很生氣了,這可以理解。只是走進法院之後要面對的,是好幾年的時間、可觀的律師費,還有一題常被略過:就算贏了,對方拿不拿得出錢。太多人最後拿到的是一紙難以執行的勝訴判決,氣出了,但仍無法實質獲償。
所以我們接到案子的第一件事,是跟你一起把整張地圖攤開:可行的路徑(包括對方可能的反擊方向)、預估的成本、贏了拿不拿得到、有沒有用調解或仲裁更快收場的可能。這些帳在起訴前算,跟一路且戰且走打到二審是完全不同的改念。
勝算、對方的償付能力、執行的可能性,這三件事要一起算。告得贏卻拿不到錢,是常見又最讓人不甘的結局。所以我們會在起訴前先檢視你們的法律關係、契約、對方的前案、公開資訊及營運狀況等。
攻守之間怎麼選,影響的是你接下來幾年的時間與金錢。我們會先看對方手上的證據強度、請求金額的合理性,以及你這邊有沒有反擊的籌碼,再決定要全面應訴、部分認諾,還是在程序早期就把條件談下來。
訴願與行政訴訟都有嚴格的法定期間,錯過就確定了。收到處分書的第一步,是確認期間怎麼起算、要先走訴願還是可以直接起訴,以及有沒有必要同時聲請停止執行。動作要快,然而方向也不能漏掉。
時程是可以設計的。保全程序、調解、仲裁、各審級的攻防重點怎麼配置,都會影響爭議收在哪個時間點。我們也會協助評估對客戶、銀行與主管機關的說明方式,讓案件不至於外溢到日常營運。
契約違約、侵權行為、債權催討等民事爭議的起訴、應訴、反訴與和解談判,含訴訟標的與請求權基礎的選定。
告訴狀與自訴的提出、偵查中的陳述與答辯、審理程序的辯護與量刑攻防,以及附帶民事求償的安排。
面對行政處分與裁罰,在法定期間內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並評估停止執行的聲請與後續救濟途徑。
進入法院前評估調解、仲裁的可行性、時程與成本,代理出席調解庭與仲裁程序,設計可執行的和解條件。
地院、高院到最高法院的書狀撰擬與出庭代理,含上訴、抗告、再審與發回更審程序。
假扣押、假處分的聲請與擔保安排;判決確定後的強制執行、參與分配與債權回收。
一件虛擬網紅(VTuber)經紀爭議,我方是經紀公司。旗下角色的幕後演出者在合約期間內私下接洽同業、委託繪師另行繪製新角色,解約後隨即以新角色復出,我方依約請求5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一審全部敗訴,理由是我方沒有先給對方十四天的補正期間。
走到這裡,多數人會收手:金額不算大,上訴要再耗一年。當事人決定打下去,我們也認為一審把違約條款讀錯了。
二審我們重行拆開整條違約條款並詳細論述:第一項是通案規定,第二項是針對競業與保密的特別約定,兩項各有自己的要件與效果,不能拿第一項的補正期間去綁第二項。
真正關鍵的,是向法院說清楚這個產業怎麼運作:VTuber的商業價值綁在幕後演出者與虛擬形象的結合上,人一換,粉絲、先前投入的資本與已經做好的周邊全部歸零。這段論述不是律師關起門寫得出來的,是跟當事人一次次確認營運實況、對帳每一筆投入才長出來的。可喜的是,法院採納了,認定違約情節嚴重,判給合約所定的最高額50萬元。
結果是原判決廢棄、我方全部勝訴,一、二審訴訟費用都由對方負擔,且本判決不得上訴,全案確定。
執業超過16年,贏面與成本一起算。
陳全正律師執業超過16年,案件橫跨民事、刑事與行政訴訟,出手前先替你盤算勝算、成本與執行可能,不會慫恿你打沒有意義的仗。
懂商業的訴訟思維。
對企業來說,官司常常是商業博弈的一環。我們把訴訟放回你整體的商業利益裡判斷,該打的全力打,該收的及時收。
訴訟真正貴的地方,在於它會分掉你接下來好幾年的注意力。老闆的時間本來該花在生意上,一旦被案件綁住,那個損失不會寫在判決書裡,也沒有人會賠給你。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寧可在開打之前,多花兩次會議把該不該打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