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

1.近日有消費者至咖啡廳用餐,因不滿店家低消要求而至Google評論留下1星評論,而後遭店家發文、公布監視器影像公審,最終事件以店家停業暫時落幕。 2.如果業者真的碰到不合理的消費者或事件,並非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而是要懂得在法律空間裡主張自身權益。 3.蒐集他人個資,原則上要先告知,並且要有合法的蒐集事由。蒐集後的利用也必須緊扣「合法特定目的」,避免違反個資法或有刑事責任。 4.在網路上發文嘲諷他人,只要不是用偏激不堪的言詞表達意見,通常屬於「意見表達」範疇,仍受言論自由保障。
個資委託行為一直是個資管理執行實務上的黑洞,企業透過業務的分工或專業委外以追求效率及成本控制,然而整體行為所涉及風險亦可能因此而增加,就涉及到個資使用行為更是明顯,嚴重者甚至可能影響到個資當事人權益。而實務上諸多個資事故的發生,也都在於外部協力廠商的不慎行為(例如,電商/資訊系統建置,個資防護措施未完備而導致駭客入侵)。因此,如何對於個資委託行為界定並對受託者進行監督管理,就是很重要的議題。
新北市受理2歲童恩恩染疫後送延誤事件延燒;在法律實務上,錄音檔被公開,到底有沒有違反個資法?洩密罪?或可適用證據排除原則?又法律有保護吹哨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