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法律懶人包|陳全正律師:從股權、商標到合約,創業者的「法律兵工廠」實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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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需要注意哪些法律問題?本文整理自《法律兵工廠》陳全正律師講座精華。從公司股權設計、商標與著作權保護,到合約簽署陷阱,提供創業者「人、錢、產品」三大面向的法律防禦術,助你建立創業護城河。


【前言】創業是一場攻防戰,你的法律裝備夠嗎?

創業是一場馬拉松,許多創業者在前進的過程中,往往只顧著衝刺業務,卻忽略了腳下的法律基石。知名法律 Podcast《法律兵工廠》主持人、衆勤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全正(Max)在近期演講中,以「創業法務、內容版權、商標策略」為核心,為創業者建立一套從「人、錢、產品」出發的法律防禦體系。

💡 重點摘要(Key Takeaways)

  • 人(股權):透過制度與合約管理員工與合夥人,設立防火牆。
  • 錢(稅務):堅持「一套帳」原則,設立公司以享有限責任保護。
  • 產品(智財):商標先註冊、內容要授權,AI 創作需保留人為加工證明。
  • 防禦(合約):善用 NDA 與賠償上限條款,降低經營風險。

一、創業法律的核心三角:人、錢、產品

創業的法律佈局,可以簡化為三個核心維度,缺一不可。

1. 人(股權與治理):設立防火牆

  • 核心觀念:人心難防,必須透過「制度」與「合約」來管理。
  • 實務做法:明確定義股權結構與角色分工。對於員工,應落實教育訓練與內部控制。當發生不法行為時,公司若能證明已盡監督之責,較能主張這是員工個人行為,與公司無涉,從而設立法律防火牆。

2. 錢(公司與稅務):真帳才是安全網

  • 核心觀念:公司是法人的保護傘。
  • 實務做法
    • 設立公司:公司具備「有限責任」,能降低創業者個人的刑事與民事風險。相比個人工作室,公司型態更容易與銀行、大客戶建立信任。
    • 金流與稅務:避免公司與個人帳戶頻繁的大額互轉。建議以「一套帳(真帳)」經營,雖然短期稅負可能較高,但對於長遠募資、上市或出售至關重要。

3. 產品(智財與邊界):權利就是資產

  • 核心觀念:用權利守住商業價值。
  • 實務做法:包含內容授權、商標註冊、營業秘密保護及個資管理。所有的產品與素材,都應確認權利歸屬,避免踩到侵權地雷。

二、內容創作者必讀:著作權與商標策略

在內容為王的時代,如何保護自己的創作,同時避免侵權?陳全正律師提出以下關鍵策略:

1. 著作權的紅線與 AI 創作

  • 公開朗讀有風險:直接拿他人的文章或講稿「照稿唸」,可能侵害「公開口述權」。即使是會員限定的私密群組,在法律上也屬於「公開」場域。
  • 合理使用(Fair Use):引用他人內容時,應以「自述為主、引用為輔」,且必須標註出處。切記:標註出處不代表免責,整段搬運仍可能觸法。
  • AI 創作權利:對於 AI 生成的內容,必須證明有「實質的人為創作性」(如獨特構思、後製修圖、編排),才擁有著作權。建議保留 Prompt(提示詞)與修改紀錄佐證。

2. 商標策略:品牌的名字

  • 儘早註冊:商標成本低但效益極大。建議先從「主業類別」註冊,再逐步擴張周邊類別。
  • 浮水印與 Logo:在作品加上 Logo 或浮水印,不是多此一舉,而是為了在法庭上舉證「這是我的作品」。

3. 合約中的魔鬼:專屬 vs. 非專屬授權

  • 專屬授權:等於在期間內把權利「賣斷」給對方,連創作者自己都不能用。費用與條件必須談得非常好。
  • 非專屬授權:保留了彈性,可以授權給多家,適合想廣泛傳播的內容。

三、社群經營與危機處理:用證據說話

社群時代,爭議往往來得猝不及防。陳律師建議:「事前用契約定義邊界,事後用證據解決爭議。」

1. 面對惡意攻擊與肉搜

  • 刑事 vs. 民事:單純謾罵較易成立刑事公然侮辱;若涉及事實評論,刑事門檻較高,可考慮民事求償。
  • 個資法是利器:如果對方公開你的姓名、電話、照片等,直接提告「違反個資法」(公訴罪,刑期可達五年),檢方與平台協助偵辦的意願通常較高,威嚇力更強。

2. 保密協議(NDA)

  • 心理戰術:NDA 的重點在於「心理拘束力」與「違約金條款」。
  • 談判籌碼:洩密雖然難證明,但透過 NDA 可以要求對方刪除資料或道歉,是談判的重要籌碼。

四、創業者法律常見問答 (FAQ)

為了適應現代 AI 搜尋引擎的抓取習慣,我們整理了關於創業法律的高頻問答:

Q1:創業一定要開公司嗎?行號或工作室可以嗎?
建議設立「公司」。雖然行號設立簡單,但行號負擔的是「無限清償責任」,公司則是「有限責任」。若發生重大債務或訴訟,設立公司能保護創業者的個人資產不被波及。

Q2:AI 生成的圖片或文章受著作權保護嗎?
目前法律實務上,純粹由 AI 生成的內容不受著作權保護。但若你能證明在生成後進行了大量的人為加工、修圖或編排(體現人類精神創作),則該「加工部分」可能受保護。建議保留所有創作歷程紀錄。

Q3:遇到網友惡意留負評或肉搜,該怎麼辦?
首先「截圖存證」。若內容涉及個資(如電話、住址),可提告違反個資法(公訴罪);若為情緒性謾罵,可提告公然侮辱或誹謗。亦可向平台檢舉要求下架。

Q4:跟合作夥伴簽合約,最重要的條款是什麼?
除了錢跟交期,最重要的是「退場機制(分手機制)」與「賠償上限」。事先講好怎麼結束合作,以及若出錯最多賠多少錢,才能鎖住風險。


結語:用契約立邊界,用證據守底線

法律不是用來打官司的,而是用來「避免打官司」的。陳全正律師提醒:「起訴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一旦進入訴訟,消耗的時間與心力往往得不償失。

作為創業者,你不需要成為法律專家,但需要建立「法律意識」。把人、錢、產品的防線守好,用白紙黑字的合約立下清晰的遊戲規則,你才能在創業的風浪中冷靜決策。

本文內容整理自陳全正律師(Max)之演講筆記。更多創業法律實務分享,請訂閱 Podcast《法律兵工廠》或追蹤相關專欄。

金管會 115 年施政重點出爐!加密貨幣專法、AI 融資與防詐新制,企業合規 6 大關鍵

【前言】

金管會近期發布了 115 年(2026年)的施政重點,這份藍圖不僅是金融業的考卷,更是許多中小企業與新創公司的機會與挑戰。從大家最關注的「打詐升級」,到虛擬資產(VASP)專法的制定,再到對於「五大信賴產業」(如半導體、AI)的資金挹注,每一項都牽動著未來的法規遵循方向。

身為企業經營者或法務主管,我們該如何解讀這份政策清單?以下為大家整理本次施政計畫的法律與實務觀察重點。


一、銀行業:防詐是重中之重,放款鎖定「五大信賴產業」

銀行業的兩大關鍵字是「防詐」與「精準放款」。

  • 強化防詐機制:隨著詐騙手法翻新,銀行端的內控稽核辦法將會修正。企業在進行資金調度或開戶審查時,可能會面臨更嚴格的 KYC(認識你的客戶)程序。
  • 資金活水去哪了?:金管會明確指出將續辦中小企業放款,並特別點名半導體、人工智慧(AI)、軍工、安控及次世代通訊這「五大信賴產業」。若您的企業位於這些領域,建議檢視自身的財務體質,爭取更有利的融資條件。

二、證券期貨:VASP 專法來了!虛擬資產業者請接招

這或許是科技法律圈最關注的消息:持續推動並制定 VASP(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專法

過去虛擬資產處於法規的模糊地帶或僅依賴洗錢防制法管理,未來有了專法後,業者的合規成本勢必增加,但相對的,市場地位也將獲得法律認可。此外,推動「亞洲創新籌資平臺」與擴大債市規模,也為企業籌資提供了更多元的管道。

三、保險業:接軌國際標準,資金導向公建

保險業正面臨 IFRS 17TIS 新制 的轉型陣痛期。政策鼓勵保險資金投資公共建設及五大信賴產業,這對於需要長期穩定資金的大型專案開發商來說,是一個重要的訊號。

四、金融穩定與消保:公平待客不只是口號

特別值得留意的是「融資租賃業」將納入消保法。過去融資租賃業的爭議不少,未來在合約擬定、風險揭露上,必須更加透明,否則將面臨更高的法律風險。

  • 關鍵詞:資安韌性、公平待客(特別是身障與高齡者)、落實風險計提。

五、創新與永續:金融科技與 ESG 雙軌並進

  • 金融科技(FinTech):將修正《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這對於想進沙盒實驗的新創團隊是利多。
  • ESG 永續:啟動「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指引」第三版。企業在做 ESG 報告書時,不能再流於形式,數據的真實性與法規符合度將是未來的金檢重點。

六、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法規鬆綁,壯大市場

為了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金管會預計試辦放寬境外基金限制並優化財管諮詢。對於高資產客群而言,這意味著將有更多元的投信與保險商品可供選擇,資產配置的法律架構也需隨之調整。


💡 律師觀點:企業該如何應對?

看完這洋洋灑灑的施政重點,企業主與法務夥伴可以聚焦於以下行動:

  1. 檢視內稽內控:特別是金管會提到的「修正內控稽核辦法」,企業應提前自我體檢,避免金檢時措手不及。
  2. 關注 VASP 專法動向:若您身處 Web3 或區塊鏈產業,現在就是參與公聽會、關注草案的最佳時機。
  3. ESG 合規實質化:永續指引已推進到第三版,確保您的供應鏈與投資項目符合最新的綠色金融標準。

【延伸閱讀與收聽】

  • (建議區塊:若過往有錄製關於「洗錢防制」、「虛擬貨幣法規」或「企業內控」的 Podcast 集數,請在此處加入連結)
  • 相關新聞來源:金管會 115 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具體個案請諮詢律師。

台灣AI基本法三讀通過!企業AI合規指南:風險分級、七大原則與應對策略

文/Max 律師

在過去兩年,人工智慧(AI)已從科幻電影的題材,轉變為董事會會議桌上的必考題。從微軟 Copilot 到生成式 AI 在行銷、客服的廣泛應用,企業界正經歷一場典範轉移。然而,當企業主為了 AI 帶來的效率紅利而興奮時,隨之而來的卻是巨大的治理真空與潛在責任。

究竟 AI 是企業的「超級員工」,還是潛藏的「法律未爆彈」?隨著台灣《人工智慧基本法》的三讀通過,本文將為台灣企業主提供一份詳盡的法律導航。


🚀 30 秒速讀:台灣人工智慧基本法重點

如果您時間寶貴,請先掌握以下 5 個針對企業決策的關鍵摘要:

  1. 法律定位: 這是一部「基本法」,性質類似國家戰略宣言,目前本身沒有直接罰則,具體監管回歸各部會(如金管會、衛福部)。
  2. 合規核心: 企業開發或採購 AI 需檢核「七大原則」,包含透明可解釋性、人類自主權及隱私保護。
  3. 風險分級: 採「抓大放小」邏輯。高風險應用(如醫療、自駕車)將強制監管;中低風險(如行銷文案)採軟法治理。
  4. 國際比較: 台灣法規環境與日、韓類似,傾向「先促進、後管制」,給予企業較大的創新試錯空間。
  5. 立即行動: 企業應制定「AI 使用政策 (AUP)」並堅持「人在迴圈 (Human-in-the-loop)」,避免決策黑箱與責任不清。

一、AI 基本法罰則與定位:它是一張罰單還是指北針?

台灣首部針對 AI 的法律——《人工智慧基本法》已於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三讀通過。許多企業主最關心的問題是:「違反這部法會被罰款嗎?」

Q&A:AI 基本法有罰則嗎?

目前沒有直接罰則。
《人工智慧基本法》的法律位階屬於「基本法」,類似於國家的「戰略宣言」或「憲章」。它主要規範「政府該做什麼」以及確立台灣「AI 發展的基本行政方針」,而非直接對企業開罰。

但是,這不代表企業可以掉以輕心。 該法授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金管會管金融 AI、衛福部管醫療 AI)在兩年內制定對應的「作用法」。屆時,違反特定產業法規將會有實質的法律效果與處罰。

二、台灣AI基本法七大原則:企業合規的未來藍圖

雖然基本法沒有直接罰則,但其中揭示的七大原則,將是未來所有合規審查的基準。企業在進行 公司如何導入 AI 的評估時,應將此視為必要的檢核清單(Checklist):

  1. 永續發展與福祉:
    AI 的研發不能只為了效率,必須考量環境永續(避免成為吃電怪獸)與社會公平。簡單來說:您的 AI 是在幫員工減輕負擔,還是單純為了高壓監控?
  2. 人類自主 (Human-in-the-loop):
    尊重人類自主權,必須允許人類監督,並保有最終控制權。AI 應輔助決策,而非剝奪人類的選擇權。
  3. 隱私與資料治理:
    強調資料最小化原則,避免個資外洩。特別是當資料用於訓練後可能脫離掌控,涉及特種個資(如醫療數據)時需更謹慎,這與《個資法》高度連動。
  4. 資安與安全:
    系統必須具備防範惡意攻擊與威脅的穩健性,確保 AI 服務不中斷、不被駭客操弄。
  5. 透明與可解釋 (Transparency & Explainability):
    企業不能將決策全推給「AI 黑箱」。例如金融 AI 拒絕貸款時,必須能產出「歸因分析報告」,解釋是因為信用紀錄或還款能力而被拒,而非僅給出一個冷冰冰的拒絕結果。
  6. 公平與不歧視:
    避免演算法產生性別、種族或階級歧視。著名的案例是 Amazon 曾停用 AI 招聘系統,因為該系統學習了過去以男性為主的數據,導致對女性應徵者產生偏見。
  7. 問責:
    明確定義責任歸屬與內部治理機制,確認誰該為 AI 的錯誤負責。

三、AI 風險分級架構:抓大放小的監管邏輯

台灣參考了歐盟概念但手段較為緩和,數發部將建立「風險分類框架」,這有助於解決企業「不知道紅線在哪裡」的焦慮:

  • 高風險應用(強制監管):
    涉及生命安全、公共秩序或基本權利的應用(例如:自駕車系統、醫療手術機器人、入學入職篩選系統)。這類應用將面臨嚴格的事前審查、第三方驗證,並須明確標示警語。
  • 中低風險應用(軟法治理):
    一般商業輔助(如:行銷文案生成、內部流程優化),傾向透過產業公會的自律規範或指引來管理,保留創新彈性。

此外,針對 深偽技術 (Deepfake) 防範,未來企業使用 AI 與客戶互動(如 AI 客服)或生成內容,極可能被要求履行「產出標示義務」,明確揭露「我是 AI」以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四、台灣與全球 AI 法規比較:企業該看齊哪裡?

對於有跨國業務的企業,了解各國監管光譜至關重要。以下整理台灣與主要國家的 AI 法規差異:

國家/地區扮演角色監管特色對企業的影響
歐盟 (EU)監管者 (最嚴格)通過《歐盟人工智慧法案》(EU AI Act),採嚴格風險分級,違規最高罰全球營收 7%。合規成本極高,需嚴格審視產品風險。
中國 (CN)控制者側重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針對演算法推薦、生成式 AI 內容進行審查與備案。進入市場需通過演算法備案與內容審查。
美國 (US)觀察者聯邦無統一專法,靠行政命令與各州法律(如科羅拉多州)管理,採分散式、市場導向模式。需注意各州不同的法律規範。
台灣/日/韓促進者視 AI 為國家競爭力關鍵。傾向「先促進、後管制」,透過指引引導自律,給予試錯空間。法規環境相對友善,適合進行創新實驗(沙盒機制)。

五、企業 AI 合規的三大應對策略

在台灣相對友善的法規環境下,企業不應被動等待法律強制,而應主動建立治理機制,以降低如「三星機密外洩」或「加拿大航空 AI 幻覺」等商業風險。以下是給企業主的具體建議:

1. 制定明確的「AI 使用政策 (AUP)」

不要讓員工在模糊地帶操作。企業應白紙黑字規範:

  • 資料分級: 哪些是絕對禁止輸入 AI 的紅區資料(如未成年個資、營業秘密、未公開財報)?
  • 工具權限: 區分並核准可使用的工具。例如,是否採購「資料不落地」的企業版 AI,並限制免費公開版的使用權限。
  • (搜尋關鍵字建議:企業可尋找專業律師協助擬定 AI使用政策範本)

2. 堅持「人在迴圈 (Human-in-the-loop)」

這是法律責任的最後一道防火牆。任何由 AI 產出的關鍵決策(如簽署合約、發布財報、招聘錄用),最終環節必須由人類專家進行複核與確認。切勿讓 AI 系統在無人監管下全自動運作,以免發生錯誤時無法歸責。

3. 落實供應鏈盡職調查

在採購外部 AI 解決方案時,應要求供應商揭露訓練數據來源、資安防護機制,並在合約中明訂數據所有權與侵權賠償責任,避免引入帶有偏見或資安漏洞的「有毒」模型。


結語:AI 無法取代的是「責任」

「AI 可以極大化地處理資訊,但它無法承擔責任。」

當 AI 犯錯導致客戶虧損或法律糾紛時,法官不會審判演算法,社會也不會怪罪 ChatGPT。最終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企業的負責人與決策者。因此,在 AI 時代,企業最核心的競爭力不再是單純的算力,而是「鑑別真偽、判斷價值、並勇於承擔責任」的人類智慧。

法律與合規,不應被視為創新的阻礙,而應是企業在數位風暴中,確保航向正確、永續經營的壓艙石。

2025年度回顧

  1. 嘗試回顧2025做的一些事情
    • 若要選個年度代表字:我會選「人」。兩個字的話,「人」+「忍」。三個字的話,「人」+「忍」+「仁」。
  2. 完成CT113三鐵,成績比去年好一點(然後2026沒報到)。律師杯壘球賽球隊亞軍,繼續當個老鬼,然後有個可以收錄在個人高光的美技。
  3. 《法律兵工廠Podcast》:週更約產出51集,其中訪談33集、單口18集,透過和這些來賓的互動,除了開眼界,也因此有更多互動的可能性。
  4. 《經濟日報專欄》6篇:
    • 2025/05/26〈產創如何租稅優惠?創業者必懂的三大重點〉
    • 2025/06/23〈個資法變革:從四面向超前部署,才能提升企業價值〉
    • 2025/07/21〈AI時代必懂的三個法律風險重點〉
    • 2025/10/05〈健身服務契約怎麼簽?企業經營者必懂的四個提醒〉
    • 2025/10/04〈名人找個家:買房盯三細節〉
    • 2025/11/17〈禮券發行不能只靠行銷:四步驟留意合規之道〉
    • 2025/12/22〈營業秘密管理怎麼做?企業主必懂的兩個提醒〉
  5. 《台經院 FINDIT 專欄》7 篇:
    • 2025/02/24〈新創天使投資糾紛:從股權架構爭議,談股權設計的重要性〉
    • 2025/04/10〈公司治理解析:從一個悲劇事件談董事長與經理人權限爭議〉
    • 2025/05/13〈新創公司如何避免董監事濫權?「股東檢查權」能否查閱公司帳簿?〉
    • 2025/06/23〈新創公司估值怎麼看?常見 3 種估值方法,讓你在談判桌上更有底氣〉
    • 2025/08/19〈重大交易中的程序合規與善意保護:從新創企業的公司治理啟示談起〉
    • 2025/10/28〈共同研發如何避免商業糾紛?掌握契約設計的四個核心原則〉
    • 2025/11/18〈資安和個資不是大公司的專利:教你如何讓資安及個資合規成為估值的護城河〉
  6. 演講/受訪/評審/影片
    • 演講及內訓:金融研訓院「虛擬資產法遵與監理」講座、大專校院推動創新創業教育計畫大師講座(ETE)、青年局、智慧局著作權宣導講座講師:AI 生成內容法律責任與風險、公司治理、個資等。資策會、統一、三陽、新安東京、凱鈿行動科技、Curves、東京威力科創、沃醫學、SIC等企業內訓。清大、政大、中山、師大等大學演講。
    • 評審:文策院加速器、清華創業日 2025 創業競賽評審等。
    • 採訪/影片:央廣採訪(關於創業的法律重要知識)、志祺七七(律師職業甘苦談)。
  7. 中企署/SME Learning(中小網大課程主持人):5場
    • 解析《中小條例》租稅優惠|掌握中小企業的策略與機會
    • 網購糾紛怎麼解?企業法遵一次掌握
    • 新創企業再加速!《產創條例》租稅新制核心一次掌握
    • 設計禮券不違法!定型化契約案例解析
    • 租稅優惠怎麼申辦?實務流程不漏接
  8. 粉專維持每日發廢文保持呼吸
  9. 然後上面都是side project,經營律師事務所才是本業

網路肉搜及公審的法律紅線

網路肉搜

網路肉搜及公審的法律紅線

《正義與隱私之間:網路肉搜、公審與個資法紅線及四點提醒》

【2025.10.31 用說的法律兵工廠:EP98 正義與隱私之間:網路肉搜、公審與個資法紅線及四點提醒】

🎙節目介紹

我們生活在一個沒有隱私的時代,「肉搜」與「公審」是全民運動(樂此不疲):這是伸張正義,還是新的暴力型態?不論你是企業主、公眾人物,或是像我一樣的一般人,都會面臨到這樣的事件。然而,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當貼出別人的姓名、照片或監視器畫面,其實都可能已經觸法,這相信大家也能理解。

但問題在於,如果今天我們是用「肉搜」的方式,從網路「原本就公開」的資訊,整理拼湊出當事人的輪廓,常見像是社群帳號等,讓網友能夠進一步公審、評論,這樣的行為是否也違法呢?以及是否要探討行為背後的動機呢?

像是,很多商家或企業,可能被消費者或競爭對手惡意抹黑,為了維護清譽,因此用肉搜公審的方式回擊,這也不難理解;但法院實務怎麼看待,採線的界線為何。這次,我們剛好就用《.jpg Coffee》真實判決來介紹,什麼叫「個資」?從公開資訊拼湊出個人樣貌算不算違法?當對方要求刪除照片、影片卻不理會,會構成什麼樣的責任?而如果你是企業主、創作者或品牌經營者,又該如何避免在公關危機中踩線?

🔑本集的四點重要提醒:
①肉搜本身就有違法風險
②貼監視器欠缺必要性恐違法
③採最後手段且至少文字應中性
④必要時部分遮蔽資訊降低風險

請注意,碰到這類事件,都建議諮詢專業法律人士尋求協助處理。

✅ 02:40 .jpg Coffee案回顧:顧客負評,店家於社群公開個資,網路公審

✅ 04:10 從不起訴到自訴有罪:肉搜的違法風險確實存在

✅ 05:20 肉搜的個資:個資是什麼、擴大解釋趨勢(從個資法定義介紹起)

✅ 07:50 肉搜定義:蒐集公開零碎資訊→拼湊成可辨識個人的資料

✅ 09:00 核心問題:把公開資訊「重新組合」是否違法?(蒐集≠利用)

✅ 11:10 肉搜可能是合法蒐集?當事人自行或已合法公開、一般可得來源等

✅ 14:00 公開IG抓圖屬「一般可得來源」;被害人要求刪除後仍使用則違法

✅ 16:50 重要提醒:對方明確反對時應即停用、下架,否則侵害其個資權利

✅ 18:40 「利用」:監視器畫面+個資上網,引發群眾負評,欠缺正當性

✅ 20:10 法院認為:有爭議應循法律途徑解決,公審欠缺必要性及合法性

✅ 22:00 「澄清」也不是擋箭牌:文字攻擊、嘲諷用語都削弱了公益性

✅ 23:30 資訊自主權與隱私權:個人可決定如何公開及被使用自己的資料

✅ 25:10 整理:公開≠可任意用;未符公益或必要性之利用易構成違法

✅ 26:40 此類事件的四點實務提醒:環繞著控制原則

✅ 29:00 《全國律師》10月號個資特輯可參考

✅ 30:00 小結

《EP98 正義與隱私之間:網路肉搜、公審與個資法紅線及四點提醒》

🎧 Apple Podcast → https://apple.co/4onWKh4
🎧 SoundOn → https://bit.ly/4oP0lEx
🎧 KKBOX → https://bit.ly/4oMWrw2 

🎧 Spotify → https://bit.ly/43FycYf

【FINDIT:重大交易中的程序合規、善意保護與新創企業的公司治理啟示】

原文刊載於FINDIT:https://findit.org.tw/Res/2472

  近期,街口支付的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被法院認定和泰山企業的股權投資契約無效,並判決必須要返還投資款36億多元,而引起了各界的注意;這背後主要的原因在於,法院認為這件交易案在進行當時,泰山企業的董事長詹景超並沒有取得內部董事會的授權及決議程序,而街口金融科技也因為對此未為完整查證,因此不足以主張「善意的交易相對人」;從而,泰山企業事後得主張該交易契約無效。然而,在新創及我國中小企業的商業及交易實務,直接由董事長決策處理的情形並不少見,其法律效力如何、會有什麼樣的公司治理風險,而身為交易相對人,又有什麼需要注意的,我們就藉由本文介紹。

  先簡介這件泰山企業與街口金融科技的投資糾紛案(臺北地方法院112 年度重訴字第853 號判決),泰山企業主張前董事長詹景超,主導以約新臺幣36 億元投資街口金融科技,取得約40.39% 股權的交易案,然而之後泰山企業的經營權變天,新的經營團隊上任後,隨即主張該筆交易當時董事長未經合法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評估、決議等法定流程,並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過兩年多審理,地院判決近期判決認定該交易無效。這裡帶出二個很重要的問題:

  1. 董事長對外的簽約行為,沒有經過董事會決議,有無效力?
  2. 交易相對人和公司誰應該優先受到保護?

關於股份有限公司的業務決策及執行介紹

  首先,股份有限公司的業務執行,除了依公司法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像是修訂公司章程)的事項外,均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這規定在公司法第202條。而董事會的決議方式,原則是由過半數董事的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和股份無關),這規定在公司法第206條。請注意,在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才輪到由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為法律行為,像是代表和契約對造簽約(公司法第208條)。

  所以,我們要先瞭解到,董事長是有對外代表公司的權利,但是該權利的合法性及正當性是來自於公司內部董事會的決議和授權,並不是說董事長就可以任意的決策事務,這是原則。

董事長未經董事會決議授權,所對外的行為效力?

  這其實涉及了內部公司和外部交易相對人保護衝突的難題。司法實務上對此有兩種不同的看法:「無權代表說」和「相對無效說」。

  所謂「無權代表說」,意思是指董事長既然沒有取得董事會的授權(包括沒有經過董事會的決議),當然沒有權限對外做出有效的決定;因此,董事長的代表行為應該處於「效力未定」的狀態,要由公司本身事後來決定是否有效,這出發點是保護到公司本身的,但相較之下,對於交易相對人而言就相對不利了。

  「相對無效說」的論述則較細緻,泰山和街口的這個法院判決也採了這樣的見解。如果交易相對人是善意的,其不知道對方公司董事長在內部並沒有得到董事會授權、不知道有相關瑕疵,則相對人可以主張信賴值得保護,也就是交易有效,比較能保護到交易的相對人。不過這裡還是要綜合判斷交易行為的內容,如果今天是違反法令的,例如公司法第16條的超額借貸(公司之資金,原則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即使例外,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或是超出了公司營運事務範圍,這些就都不值得保護。

  在該判決中,法院有這樣的闡釋: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係定期舉行,其內部如何授權董事長執行公司業務、董事長對外所為之特定交易行為有無經董事會決議,及其決議有無瑕疵,均非交易相對人從外觀即可得知。所以,泰山前董事長詹景超無權代表泰山公司與街口公司簽訂,協議書之效力為何,應視交易相對人「是否為善意」而定,這就是「相對無效說」的見解。

  法院還提到了一個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568號判決的論點可作為補充:公司內部就董事會與董事長職權範圍之劃分,就交易對象而言,與公司對於董事長代表權之限制無異,為保障交易安全,宜參酌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之規定,董事長代表公司所為交易行為,於交易相對人為善意時,公司不得僅因未經董事會決議或其決議有瑕疵,即否認其效力。

要如何認定交易相對人是善意的,而值得受到保護?

  其實這仍然有一定的個案判斷空間,這案件中身為交易相對人的街口主張了三個認為善意信賴的依據:(1)泰山有對街口做盡職調查(DD),(2)董事長有找專業人士律師、會計師陪同簽約,(3)泰山企業有進行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等。然而,法院認為,專業人士陪同、盡職調查皆是交易常情,與締約前是否經公司內部審計委員會同意並送交董事會決議無涉,然後雙方簽約時間是早於112年5月8日始將董事會決議收購被告股份乙事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街口抗辯已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內容查知,也沒道理。

  反而,法院認為街口本身是有相當規模的公司、然後本件交易金額又很龐大,查證義務應不僅於此,法院提到了3個所謂查證義務的標準:(1)應要求泰山提供業已遵守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相關規定之依據,(2)要求泰山出具董事會或股東會之議事錄,(3)或至少要求公司代表人出具證明,表示其確實業已遵守上開程序等。行文至此,其實可以發現法院在認定上是蠻嚴格的,然後街口剛好這部份並沒有做。所以被認定不具有善意。

給我們什麼樣的啟示?

  1. 進行交易,即使是對方的負責人出面簽約,該契約事後也仍然存在著無效及瑕疵的風險。因此,除了形式上透過經濟部商工資訊查詢確認交易簽約人為公司負責人或授權代表人之外,實質查證義務也不應鬆懈。
  2. 而實質查證的作法上,除了檢視基本的授權書以外,也應要求交易方提出董事會意事錄等文件以建立實質信賴基礎;同時,在交易契約設計上,應留意記載「相對人應完成得為本次交易之董事會決議或/及股東會決議」、「主管機關許可」等作為「先決條件」或「擔保條件」,如對方尚未完成則並不生後續履行義務,亦不因此而負擔相關遲延履約或違約責任。透過上述層層要件的把關,除了實質降低風險之外,也讓整體交易更穩健。
  3. 最後,也必須要點出的是,此類商務交易實務其實時程非常緊湊,董事會等決議未必能夠即時或如時的配合召開,更不用說股東會的部份,而在簽約後續補正內部決議之情況亦非少見,但對於未見此類文件而讓交易相對人被認定「無法主張善意」的見解,是否過於嚴格,其實仍有探討空間。但確實也警惕我們在交易實務上必須更為謹慎。
  4. 附帶一提,如果今天是交易相對人主張善意信賴而受保護,則反而是越權代表的公司代表人董事長,可能反過頭被公司方以違反忠實義務而追究法律責任,此風險也是身為負責人的創業家必須注意的。

  綜上,對於公司董事長與經營團隊,確實不要輕忽程序合法性,不論交易金額多少,「合乎程序」就是最好的公司治理風險防護與信賴基礎。若遇類似爭議,亦應儘速諮詢法律專業,檢視流程合法性與授權機制,避免損害及風險擴大。

為什麼企業需要「常年法律顧問」?一篇看懂專業律師服務的價值與服務內容

為什麼企業需要常年法律顧問?一篇看懂專業律師服務的價值與服務內容(閱讀時間:5分鐘)

在台灣,許多企業在遇到法律糾紛時才尋求律師協助,但其實,多數法律問題都是可以事前預防的。
這也是為什麼越來越多企業選擇委任「常年法律顧問」——透過長期合作,讓律師成為企業經營的一部分,提供即時、專業的法律支援。


什麼是「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常年法律顧問,是企業以年度合作方式聘請律師,提供持續性的法律服務。這種合作模式,像是企業的外部法務長(Legal Counsel),協助企業建立各種制度、降低風險,並即時解決法律問題,當然,也包括了爭訟事件處理。

常見的法律服務內容包括:

  • 契約及各類文件審擬及設計
  • 股東結構與投資、融資事件處理
  • 智慧財產權保護
  • 公司治理制度建置
  • 產品服務及消費者爭議
  • 勞資爭議處理
  • 商務糾紛處理與談判策略
  • 企業營運各類法律諮詢等

常年法律顧問適合哪些企業?

無論您是新創公司、中小企業,或是已有內部法務人員的成熟企業或上市櫃公司,都仍會有外部律師顧問團隊的需求,特別是以下的情境:

  • 有大量契約往來(尤其是對方所出版本),需要專業把關
  • 隨著規模擴張,人才無法跟上,勞資糾紛出現
  • 投資人上門談投資、要求股份
  • 曾經遇過法律糾紛,不希望再走回頭路
  • 想建立制度、提升企業的法遵能力
  • 想讓公司營運有更完整視野,而不總是危機救火

常年法律顧問可以幫您處理什麼?

以下是企業主常遇到,也最常委託法律顧問協助的項目:

1. 合約審閱與撰擬

  • 各類法律文件及契約:從NDA、MOU、LOI、JV、term sheet、SPA、SHA、研發、技轉授權、買賣、租賃、聘僱、委託等,無所不包
  • 語言版本也沒問題:中文、英文、日文

2. 勞資法務

  • 員工聘僱與解雇流程
  • 勞動契約與工作規則、制度設計(常見性平、職場罷凌)
  • 勞資爭議預防與處理策略

3. 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

  • 股東協議、股份轉讓、投資架構設計
  • 公司ESOP(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員工認股、技術股
  • 董事會運作、公司章程修訂

4. 智慧財產與機密保護

  • 商標、專利布局諮詢與申請
  • 著作權及營業秘密歸屬設計
  • 保密條款設計與資訊管理建議

5. 商務爭議與訴訟風險處理

  • 催收流程、存證信函撰寫
  • 和解協議談判與訴訟評估
  • 公關事件處理及因應

常年法律顧問的優勢與價值

  1. 即時支援、快速反應
    隨著深化互動,無需每次重新說明背景,律師已經熟悉您的營運狀況,能快速提供合適處理方案,也能有效控管顧問時數使用。
  2. 制度建立、風險預防
    不只是處理問題,更協助你「從源頭就做對」,降低糾紛的發生機率。
  3. 節省成本,控制預算
    相較每次單獨委請律師計費,年度顧問服務提供更有預測性的法律支出模式。
  4. 提升企業信任度與專業度
    有法律顧問的企業,更能在投資人、合作夥伴、客戶、員工前展現穩健的形象。

常年法律顧問的收費方式?

  1. 常年法律顧問費用怎麼算?
    市場上常見兩種收費模式:「吃到飽」和「時數制」(預買時數、點數)。
  2. 「吃到飽」:顧名思義,就是讓企業可以在期間內無限制的詢問問題。看似對企業絕對有利,但請注意其潛藏的風險;除了服務品質和水準可能隱憂外,表面上吃到飽,但有各種的另收費用,像是開會、撰寫文件皆需另行收費,整體下來,是否真的划算,是有疑問的。
  3. 「時數制」:依據企業規模、諮詢頻率與服務項目彈性調整,讓企業先預買一定時數後使用;以本所而言,客戶可預先購買12個小時(最低方案),後續各項工作則從時數中扣抵,並會定期提供時數明細,讓企業掌握時數使用狀況。
  1. 法律顧問和法律諮詢有什麼不同?
    法律諮詢多為當下一次性問題解決,等於就企業拋出的問題進行處理,顧問則是長期合作,建立制度、處理日常事務,更重要的是,可以預先提供營運建議,預防風險。
  2. 企業找法律顧問值得嗎?
    根據經驗,企業在問題發生後才找律師,往往已錯過最佳處理時機,所需付出的金錢與時間成本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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