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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創圈的一個新聞就是知名新創「走著瞧Gogolook」申請「創新板」掛牌交易,加上最近證交所又再次調降創新板的發行及交易門檻,讓大家又再次注意到這個熟悉卻又陌生的名詞。除了我們熟知的上市櫃主板外,臺灣又有創櫃板、戰略新板,而創新板的差別是什麼,對於新創功能為何,我們就藉由本文來介紹。
陳律師並邀請四位該領域律師撰稿並分享實務經驗,以期拋磚引玉,帶動更多律師對於文創及娛樂產業的關注。
商標(Trademark),是消費者對於企業品牌最直觀的印象,商標對於企業來說,是相當務實且重要的無形資產之一,甚至直接代表了經濟上的利益,同樣地,新創而言,除了專心衝刺自身商品或服務外,逐步慢慢積累企業品牌的知名度,更是為未來奠定更安穩的基礎。因此筆者希望能藉著時事及本文,向讀者們說明新創對於商標,所應具備的基本認知及相關注意事項。
藝術家應不應該面對商業市場?這個問題一直都有不同的看法,我們也應務實反思:充分的知識及規劃,包括預算控管,能給予我們決策及談判上更完整的視野及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