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代理合約前必看!5 個醫療器材進口商最常踩的法律地雷(含 QSD 與 IP 風險)

分類:醫療器材法規 / 代理合約 / 商務法律

近年來,隨著精準醫療與智慧醫療的興起,許多台灣企業或新創團隊積極尋求國外創新的醫療器材引進台灣。然而,醫療器材在台灣並非一般商品,從《醫療器材管理法》的特許門檻、查驗登記到代理權談判,每一個環節都隱藏著巨大的法律與商業風險。

許多進口商往往在簽約後才發現:「原來公司沒請技術人員不能申請?」、「原來這張證照不屬於我?」導致前期投入的數百萬資金付諸流水。

本文將基於實務經驗,為您盤點 醫療器材代理輸入 過程中,企業主最常誤踩的 5 大法律地雷,並提供具體的避險策略。


地雷一:以為公司登記好就能賣?忽略「技術人員」核心門檻

許多老闆認為,只要設立公司並在營業項目加上「醫療器材批發/零售」即可營業。這是最常見的誤解。

真相是: 經營醫療器材輸入或維修,必須先向衛生主管機關取得「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而取得這張執照的「硬門檻」,在於必須聘僱合格的醫療器材技術人員

技術人員資格三要件(缺一不可):

  1. 學歷要求:國內外專科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2. 經驗要求:於醫材製造或販賣業,從事查驗登記、文件管理等實務工作 1 年以上
  3. 訓練要求:近五年內完成至少 20 小時 教育訓練(含法規、QMS、送件實務等)。

律師建議
在與國外原廠簽約前,請先檢視內部是否有符合上述資格的人員。若無,需立即規劃外聘具資格的 RA(法規事務人員),否則您連最基本的送件資格都沒有。


地雷二:嚴重低估「上市前程序」的時間與成本

拿到原廠代理權不代表能馬上開賣。台灣採取「雙軌制」審查,這往往是雙方談判時最大的認知落差來源。

必經的兩大關卡:

  1. QSD(品質系統文件審查)
    TFDA 必須審核國外製造廠的品質系統(QSD)。除非原廠已有美國/歐盟等特定認證可由「簡化模式」辦理,否則需準備完整文件,耗時甚長。
  2. 查驗登記(產品許可證)
    依據風險分級,法定審查期從 80天(第一等級)200天(第三等級) 不等。

風險提示
所謂的法定天數不包含「補件」時間。實務上,若原廠資料不齊全(Gap Analysis 未落實),來回補件加上排隊審查,從簽約到拿到許可證,耗時 1 年以上 是常態。


地雷三:代理合約沒談好「許可證歸屬」,等於幫人養孩子

這是商業上最痛的教訓。誰持有「許可證(查驗登記)」,誰就掌握了台灣市場的控制權。

  • 情況 A(理想):許可證登記在台灣代理商名下。您擁有展延、變更的主導權。
  • 情況 B(常見):原廠堅持許可證歸屬他們,您只是「申請人」。

若不得不接受 情況 B,您必須在合約中鎖定以下防禦條款,避免「您辛苦養大市場,原廠隨時收回給別人做」:

  • 成本回收(Cost Recovery):若合約終止,原廠需補償您的註冊費用。
  • 授權書(Authorization Letter)斷鏈風險:明定授權書必須「自動展延」或涵蓋「合約期+緩衝期」,避免證照因授權過期而失效。
  • QSD 配合義務:原廠必須配合台灣法規進行文件更新與接受稽查。

地雷四:誤觸 IP 紅線——買了產品不代表擁有「專利授權」

在跨境代理中,許多進口商誤以為「我是正版代理」,就可以隨意使用原廠技術或進行維修。這裡有兩個巨大的 IP(智慧財產權)陷阱:

1. 維修變成「專利侵權」?

依據專利法,進口真品適用「權利耗盡原則」,您可以轉賣產品。但是,若您進行售後維修時涉及「更換核心零組件」或「大幅度翻修/逆向工程」,在法律上可能被視為「重新製造」,進而構成專利侵權。

  • 解法:合約中必須明訂「維修授權範圍」及零件供應機制。

2. 隱形的第三方侵權風險 (FTO)

原廠產品在國外合法,不代表在台灣沒有踩到別人的專利地雷。若台灣競爭對手提告,身為進口商的您也是被告。

  • 解法:要求原廠提供 FTO(Freedom to Operate)擔保,並在合約中約定若發生侵權訴訟,原廠需承擔律師費與賠償金(Indemnification)。

地雷五:忽視上市後的 GDP 與廣告法規

產品好不容易上市了,卻因為不懂行銷法規被重罰。

  • GDP(優良運銷準則)
    自 2023 年 5 月起,大部分醫材販賣業者需取得運銷許可。若公司規模小,建議評估委外給符合 GDP 資格的物流商,降低建置成本。
  • 廣告地雷
    醫療器材廣告採「事前審查制」。無論是 FB 貼文、官網文案或 DM,只要涉及效能宣稱,都必須先送審。
    > 罰則警告:違規刊播可處 20 萬至 500 萬元 罰鍰。千萬別心存僥倖。

常見問題 FAQ (Q&A)

Q1: 我還沒跟原廠簽約,可以先做什麼準備?
A: 強烈建議先進行「產品分級與資料缺口盤點(Gap Analysis)」。請原廠提供規格書(IFU)與國外上市證明(如 FDA 510(k) 或 CE MDR),先評估該產品在台灣屬於第幾等級、需要補齊哪些測試報告,這能幫助您精準估算預算與時程,作為談判籌碼。

Q2: 代理合約一定要找律師審閱嗎?
A: 醫療器材合約涉及高度法規專業(QSD 維護、許可證移轉、不良品通報義務等)。一份好的合約能幫您在「原廠要回代理權」時,爭取到高額的「分手費」或庫存買回機制。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結語:法律佈局是代理商最強的護城河

引進國外醫療器材是一場持久戰。從公司設立、技術人員配置、查驗登記到合約談判,每一個步驟都環環相扣。唯有在簽約前釐清「人(資格)、權(IP與許可證)、法(合規成本)」,才能確保您的商業版圖長治久安。

(本文為一般性法律資訊,非正式法律意見。如需針對個案進行合約審閱或法規諮詢,歡迎與我們聯繫。)

More Articles
更多文章
肉搜他人的網路公開資訊違法嗎?如果肉搜是用於評論目的有無不同?言論自由和個資保護何者比較重要?相關法律責任又是什麼,陳全正律師這篇文章仔細和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