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新聞中的法律/把握新一輪產創租稅優惠】

本文由眾勤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全正口述,記者葉卉軒採訪整理

原文刊載於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763655

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這不僅是調整租稅工具,也透露政府在推動產業升級、促進資金活水與維持國安技術主權方面的政策方向。從三個重點來觀察,此次修法將對於企業、投資人帶來影響,也帶來契機。

首先從企業角度觀之,此次修法將人工智慧(AI)納入投資抵減項目,將強化產業實力。為鼓勵智慧升級轉型及多元創新利用,此次修法將投資抵減適用的項目新增「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同時搭配節能減碳等項目,申請適用金額上限由原本10億元,提高至20億元。

除呼應近年來生成式AI熱潮,實務業界對於AI自動化工具、大模型產品和服務需求外,也展現了政府在數位及綠色轉型的雙軸政策,增加企業導入的誘因,進而強化企業實質競爭力。

第二,從投資人角度觀察,新創投資租稅優惠放寬,強化早期投資環境。天使投資人的早期投資一直是新創重要資金來源,為鼓勵個人投資新創,此次修法也放寬租稅優惠條件,除了對於新創公司設立年限要求從未滿兩年放寬到五年,個人個案投資金額門檻也從100萬元降至50萬元,當持股期間達三年者,就享有年度個人所得額減除優惠。

另外針對創投組織的穿透課稅門檻,此次修法也從原本的組織出資總額3億元下修到1.5億元,雖與業界期待尚有落差,但對於活絡創投環境仍有助益。

應特別提醒個人投資人的是,新創投資在流動性、風險性及回報時程都與公開市場標的有所差異,對於新創乃至於創新板的相關架構都建議事前多做功課,審慎評估、長期投資,以減少投資爭議。

第三,從國家安全角度觀察,關鍵技術對外投資須事前核准,補足國安法制縫隙。此次修法要求企業未來就「特定國家或地區」、「特定產業或技術」或「達一定金額」的國外投資時,應先向經濟部申請核准,違者最重可按次處 1,000萬元罰鍰。

這是在呼應當前美中競爭及全球供應鏈重組趨勢,國家安全、技術保護更須重視。過去對外投資多屬市場導向,但現若涉及晶片、國防、資通安全、AI等核心關鍵技術的國外投資,尤其是赴陸投資等敏感行為,除了產創條例外,更應同時留意《營業秘密法》、《國家安全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規範,避免相關違法風險。

修法是誘因,亦是挑戰。上述三個重要修正方向,一方面提供了租稅優惠等誘因給企業及投資人,但同時也可看出政府對於技術保護的重視,這些申請及操作細節也都有很多對應的規範需遵循,建議企業主及投資人及早啟動策略調整,在這一波新局中搶得先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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