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及無形資產的鑑價議題是這幾年很重要的議題,且應用場景多元,舉例來說,當專利/技術涉及交易時,包括買賣、授權、入股、融資等,在交易雙方協商過程中,需要一個彰顯其價值的客觀依據,則可經由鑑價單位協助計算合理價值。另外在訴訟實務上,有時也會需要第三方鑑價,作為計算損害賠償的依據。但鑑價方式相當複雜,以下則簡介幾種最常使用的鑑價方式。
- 收益法(收入法、利潤預測法, Income Approach)
- 定義:假設標的具未來可產生現金流量之性質,透過資本化或折現過程,將其轉換為標的價值。需注意利益流量、年期、折現率等因素
- 概念:以該標的所創造的未來利益流量為評估基礎。(現在/未來式)
- 問題:此方法能反映專利/技術的真實價值,但評估未來變數多,應用並不如想像容易。
- 市場法(市場比較法、銷售比較法, Market Approach)
- 概念:以該標的在市場交易價格為評估基礎。(現在式)
- 定義:參考市場上的行情,比對其他相同或相似專利/技術的交易金額,進而評鑑專利/技術在市場上的合理交易價值,但此方法賴於交易公開資訊,若無相關資訊,其參考價值會相對減損,且各專利/技術的特殊專業性質不同,較難區別其中相異處對金額所產生的影響。
- 問題:市場資訊的完整性和各專利差異會影響評估準確。
- 成本法(成本累積法, Cost Approach)
- 概念:從該標的重建或重置所需成本為評估基礎。(過去式)
- 定義:於價值基準日時,標的「重建」成本(以相同方法複製專利/技術)或「重置」(以現代方法重置專利/技術)所需成本,扣減其「累積折舊額」或其他應扣除部分,以推算標的價值之方法。依據替代法則,主張資產價值最多不會超過購得或建造具有相同效用資產之成本。
- 問題:此評估模型與專利/技術所能產生之貢獻並無一定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