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昨日(11日)發布一部名為「分手後我一無所有」的影片,內容控訴前女友家寧一家人的的八大罪狀,包含股權分配、這10年來每個月只領到固定薪資、無法查公司帳目、登入眾量級社群帳號、被革除董事一職、驚覺自己被借名登記、家寧母親以個人名義申請眾量級商標、自己在分手後就被斷金援,讓他不禁感嘆,「沒想到分手後,這家人變那麼無情。」
律師陳全正在臉書粉專「法律兵工廠」發文討論此事,並提出6點分析,詳細如下:
1、頻道是誰的?(這裡講的是使用權,如白話講的所有權,比較好懂,但不精準。)
陳全正提到,Andy在2016年9月用自己的信箱註冊眾量級頻道,群海娛樂則是在2018年8月設立的,「除非Andy老師有同意將頻道使用權轉讓給群海娛樂,否則頻道權利人不會是群海娛樂,其擅自移除Andy老師權限自然會有問題。」
但這部分的重點是,雙方是否有同意移轉或只是委託經營事務,目前尚不清楚;如果沒有同意移轉,就算是委託群海娛樂共同經營,直接移除Andy帳號的行為也會出現問題。
2、該頻道和群海娛樂的關係?
陳全正指出,Andy經營該頻道,可以將經紀事務(常見業配、請款及分潤等)委託給群海娛樂執行,也就是常見的經紀公司角色,這點也要看雙方進一步說明。
3、Andy老師是否為群海娛樂的股東?可否要求查帳?
陳全正表示,查帳是股東的權利,所以要先確認Andy是否為群海娛樂股東,現在雙方各說各話,家寧母親主張是他們出資讓Andy借名登記當股東(25%),後續自然能要回股東權利,重點就在於股東必須要出資,如果Andy真的有出資,即使是自己借款來的也算,那家寧母親的說法就不實在。
4、可否移除(解任)Andy老師在群海娛樂的董事職位?
陳全正說,答案是可以,即使Andy有實際出資(25%),群海娛樂的控制權也在其他股東身上(75%),因此可以透過股東會有效決議解任Andy的董事資格,但Andy若認為解任沒有正當理由,也可以依據公司法第199條請求賠償。
5、商標註冊?
陳全正提到,這也是常見的問題,創作者沒有即時把IP註冊商標,若是被第三人先註冊起來,會衍生很多麻煩,例如之前波特王的案例,商標被註冊了依法有效,後續Andy必須要以搶註的事由去進行救濟。
6、發函查帳結清款項涉及恐嚇?
陳全正說明,發函查帳結清款項並不涉及所謂的恐嚇,「不然這樣下去,以後說要報警也都是恐嚇了,沒必要。」
此外,長期關注智財事件的臉書粉專「智財散步」,早在 2020年5月10日就曾發文談論眾量級頻道商標申請人的事情,當時文章內容直言申請人非眾量級的創辦人張家寧及王崇睿,而是「曾O惠」。
甚至有粉絲透露,「曾O惠」是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而張家寧及王崇睿則為該公司的董事。粉專小編當時還好奇提問,「只是小編還是相當好奇,為什麼不是以公司名義作為申請人?」如今Andy出面控訴,也讓這篇5年前的文章重新獲得關注,吸引不少網友前往朝聖。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