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鳥」爭議遭忽略的法律問題:建商詐欺與能否撤出政府標案?

去(2022)年底,高雄「承風青鳥」書店的退書事件,引起廣泛討論。起因青鳥書店大量進、退書,並與其訂購書籍的合作社之間,發生延遲付款的爭議。

去(2022)年底,高雄「承風青鳥」書店的退書事件,引起廣泛討論。起因青鳥書店大量進、退書,並與其訂購書籍的合作社之間,發生延遲付款的爭議(詳細事發,請參友善書業供給合作社官方粉專)。所幸,多方溝通後,風波已逐漸落幕。

不過,有論者直言「這就是全體社員先幫墊錢替他開書店,對方收割一把聲量和聲譽後,說退書就退書,把合作社對社員的好意,利用到極致」更有人說:快閃書店(Pop-Up Bookstore)遍地開花,看準商機入駐、苗頭不對旋即「快閃」離開,對於在地文化與書店業者來說,傷害很大。

隨著如此風氣日盛,更有建商與政府標案不斷引進。從法律的觀點來看,可能會有什麼爭議呢?

建商用快閃書店當號召,是否有詐欺疑慮?

青鳥書店被質疑快閃書店,但此非青鳥獨有現象。近年來,誠品、日本蔦屋,結合房地產預售案設立書店,都是大家熟知的情況。

如媒體報導,蔦屋明年預計與竹風建設合作,在竹北市開拓「竹北樹海店」。遠雄建設新推的「遠雄琢蘊」,未來同樣也有蔦屋進駐。

詳言之,這類書店的設立模式,多由建商規劃社區型圖書館,和書店約定進駐一定期間,藉此推動建案買氣;再隨著物件成交,轉由管委會決定未來是否與書店續約。

這樣也許會有人質疑:民眾當時被這類文化座標吸引而買房,而書店卻可能在二至三年後關門,這難道沒有「建商詐欺」的嫌疑嗎?

客觀來看,建商確實有引進書店,但書店能營運多久、期間多長,實際上取決於社區的管委會(有些管委會的控制慾很強,不希望閒雜人等出入)。而管委會的決議,仍由住戶本身的區權大會通過。因此,說是建商詐欺恐怕過於嚴苛。

當然,這類事件經披露引發公眾討論後,相信消費者在選擇搭售書店的建案時,也會開始進一步檢視該書店的經營模式,是否能長長久久[1]。

快閃書店可以隨便退出政府標案嗎?

這次承風青鳥涉入的高雄市圖書館「總館二期文創會館」BOT案(Build–operate–transfer),是全國第一個政府與民間合作的圖書館BOT案。依資訊顯示,是由中信人壽得標,並由承億文旅負責營運,青鳥書店則是顧問的角色。

但在退書事件爆發後,也傳出青鳥書店「打算退出營運協助」的聲音。值得思考的是,如果青鳥書店撤出了該BOT案,除了讓想到訪書店的民眾失望以外,有沒有法律層面的爭議?

首先,依《政府採購法》的規定,政府在設定投標條件的時候,不可出現「特定」的商品或服務名稱、品牌(不得已的時候,至少要標示「或同等品」等字樣),以避免限制競爭。因此,前述BOT案應不致於直接寫明要求「青鳥書店」進駐。

然而,由於「書店」是該BOT案重要的履約指標,因此在標案執行期間內,應該都要有書店持續營運。

接著,在此類BOT案中,民間角色主要有「申請人」、「協力廠商」,及實際營運後進駐的廠商。申請人是通過資格審查及評審後的得標者,也是和機關簽署投資契約的「契約當事人」,負有主要履約義務。前述BOT案是由中信人壽得標,就應由其完成履約,而非青鳥書店負最後責任。

若青鳥書店扮演「協力廠商」,實際協助契約當事人執行計畫的話;為確保品質穩定,之前在申請標案的階段,青鳥必須出具「協力廠商承諾書」,且在申請及後續執行階段,都不得任意更換。如需更換,也要得到主辦機關同意,否則仍有違約問題(至少會導致申請人違約)。

反之,青鳥如果只是履約過程中「招商進駐」的廠商,其撤出應屬於和營運者之間(前述提到的申請人)的違約問題。

總的來說,打著「青鳥書店」旗子拿到了該BOT案,以現有採購架構及規範,還是有一些控管機制,未必能給青鳥書店「說走就走」的操作空間。

我另想特別說明的是,有論者從青鳥書店到處接標案的行為,解讀其為煙火式的快閃;然而,應該將「不同標案性質」納入思考。像是「高雄書節」、「屏東漫讀節」這種「活動專案」,本來就有一定期限,和這次「總館二期文創會館」BOT分屬不同形態。以活動專案來說,書店是背景,本質是活動體驗,結束後需撤離並無不對。

當然,青鳥書店爭議背後最深層的議題其實在於:身為「獨立書店」到底該不該像商業公司一樣到處接標案,有沒有悖離了獨立書店的靈魂,這就是我們下一段要談的。

青鳥書店的「商業模式」,以及我們對它的期待

人們對於「獨立書店」的理解,大致站在「連鎖書店」的對立面,也進一步有單店(或少數店)經營、深耕在地等印象。然而,獨立書店不能賺大錢嗎?獨立書店一定就是辛苦經營嗎?

因此,當青鳥書店以獨立書店的身影出現在世人眼前,這幾年的迅速多角化擴張,就開始出現了「不斷快閃複製的書店」,並認為這已經違背了獨立書店的核心價值。這劇情很熟悉吧,樂迷對於獨立樂團簽給大唱片公司而失望、球迷對於家鄉出身的職棒選手跳槽到邪惡帝國大城市球隊而憤怒,情感的欺騙總令人難過。

大抵上,商業模式沒有對錯,其價值終究回歸市場檢視及評價[2]。當然,務實一點的說,書店不是財團法人,書店也要生存,我們應該思考的是,營利與文化實踐能否有平衡?當獨立書店變成商業顧問、接標案、掠取聲量,對於書店業及一般人造成的影響又是什麼?喜歡打卡的大眾選擇潮流書店,但對於獨立書店傳遞情感及溫度的擁護者,相信也不少,也許彼此版圖會變動,但並不至於互相取代。

又或是,從整體環境而言,上至政府喜歡用放煙火式的建設來凸顯政績,但這樣的作法,真的能夠提昇我們國民的文化素養嗎?獨立書店深耕在地,也是文化素養底蘊的推手,這樣的價值,並不是潮流型書店能夠輕易抽換的。

同樣地,「福不可受盡,受盡則緣必孤」,網路書店出現嚴重影響實體書店經營,但現在行銷趨勢導向線上線下整合,實體書店幾經波折洗禮,仍然存在。不斷激盪甚至衝突的商業模式,宏觀來看,都是市場經營的演化。

青鳥書店的定位,相信創辦人也不斷地在摸索及嘗試,但平心而論,當其書店的連鎖、潮流、商業色彩愈來愈重,相對的在青鳥身上,獨立書店的印象就逐漸被削弱,市場的目標受眾(Target Audience)也將逐漸出現分岔及選擇。這原則上無關對錯,相信市場會給出答案的。

書店經營方式多變,「友善書業」該何去何從?

談完了快閃書店的商業模式與法律問題,我們可以附帶談談背後圖書經銷的困境。

台灣出版業長期低迷,文化界人士有感於地方實體小型書店取得書籍不易,缺乏談判條件,且書籍相關產業(涵蓋創作者、出版社、經銷商及書店)環境不佳,友善書業合作社在50家獨立書店努力下成立,透過集結選書和社群經營,以期打破圖書經銷區域不均衡發展的狀況。

而青鳥事件中進、退書的模式,就是友善書業給予社員一項「友善」的作法。

持平而論,倘友善書業規則確實可退書、退款(特別是社員退社的情況),這次承風青鳥只是「使用」了這樣的遊戲規則,或有道德問題,但很難說違約;就像Costco的退貨機制,難免有少數會員將「使用完畢」的商品辦理退貨。

當然,規則是可以不斷創新與演變的,如果要避免類似事件重演,友善書業也可更新合作的條件(例如要求買斷),甚至排除掉和青鳥書店的合作,在這點上,我認為雙方是對等的。俗語有謂:”Fool me once, shame on you. Fool me twice, shame on me”(被你愚弄一次,是你的問題;再次被你愚弄,就是我的問題。);經過這些事件洗禮,相信友善書業也能夠加成長茁壯,給藝文界注入更多能量。

注釋

  • [1]每個人對這樣文化地標的期待不同,不要說單純建商本身,中古屋銷售不也喜歡強調附近有全聯,圖書館,誠品等設施,但考量立地條件或景氣影響,這些店家真的能永久經營嗎?未必。
  • [2]我們看過各個產業的商模迭代更新:如前幾年的「快時尚」席捲風潮,對於時裝產業及版圖造成很大衝擊(特別是歷史悠久的品牌)。但這幾年又迅速退燒,因為消費者注意到ESG、需要更有溫度情感及品牌價值的傳遞,這不是單純流行元素能滿足的。;當然,快時尚會退色,卻不會消滅(早先是Zara、H&M,現在是SHEIN),但大抵而言,消費者能有更多選擇,我認為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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